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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9 阅读量:

 校内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重要论述,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紫金科技创新奖评奖委员会将开展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

2.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闽单位、部属院校)工作满1年(截至2023年11月)。

3.候选人必须是代表成果的主要创造者或应用者,牵头具体的研发和参与推广活动,并确有创造性贡献。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侧重工学、农学、医学等领域。

5.科技成果具有创新性、引领性、战略性,已在经济、科技或社会等方面产生显著的效益。

二、奖励名额

1.紫金科技创新奖15名,奖金人民币5万元/人(含税)。

2.特别贡献奖1名,奖金人民币30万元/人(含税),由评奖委员会与紫金集团视提名情况决定是否设置。

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提名和授奖,以上奖金由紫金集团提供。

三、申报名额

我校可提名候选人不超过1名,各学院限推荐1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紫金科技创新奖候选人人选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提名人/提名单位提名后方可申报。候选人必须完整填写《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包括:

1.《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提名表》1份,以A4纸打印。

2.《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申报表》10份,以A4纸双面打印。

3.《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1份,以A4纸打印。

4.项目成果相关证明材料,2套,以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包含: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申报表》中成果效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创新水平的材料(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U盘1个,内容包含:

1.《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申报表》的Word格式文档。

2.《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的Word格式文档。

3.《第十二届紫金科技创新奖提名表》的Word格式文档。

4.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11月10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603),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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