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3.省教育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结题材料要求
1.纸质版:
1)项目结题材料(每个项目1份,按照以下①、②、③顺序装订成册。)
①项目结题报告书;
②超期结题项目的延期申请报告(按期结题的项目无需提供);
③成果佐证材料(能证明符合结题材料即可,尽量精简。如论文,只需要包括刊物封面页,目录页中包含本文的页面,论文首页及含标注项目编号的页面即可)。
2)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
1)结题报告书(Word版);
2)成果佐证材料(PDF版,请将各成果材料扫描或合成一份PDF);
3)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以上电子版材料1)、2)请存放在以项目负责人为单位建立的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四、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结题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由各单位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朱老师,2011996701@xmut.edu.cn,6291371
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