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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0 阅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精神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省级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与指标分配

(一)申报推荐流程

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申报评审、学校限额推荐、省厅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重点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择优立项。

(二)推荐指标分配

本年度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各类项目推荐数情况为:

一般项目6项,重点项目4项,信息化项目1项。校内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应认真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审,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项目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1份及电子版;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3.《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评审意见表》纸质版一份。

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23年11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603室,电子版发送至 2011996701@xm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严老师 电话:6291371  6291129。

                                                   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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