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文化产业研究院
相关岗位的招聘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学校拟成立厦门理工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文化产业研究院。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相关通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
院长(执行副院长)1名,副院长1-2名。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工科专业背景,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
4.院长(执行副院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院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二)文化产业研究院
院长(执行副院长)1名,副院长1-2名。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文科类学科专业背景,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院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二、岗位职责
(一)院长(执行副院长)
1.负责筹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文化产业研究院,构建研究院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制订研究院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全面主持研究院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跨学院、跨学科研发团队集中攻关;
3.推进研究院学科、团队建设,探索建立新型研发模式,支撑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
4.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人才培养和科研水平。
(二)副院长
1.协助院长(执行副院长)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文化产业研究院,协助完成研究院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落实,具体组织落实研究院发展规划中的分管业务;
2.根据业务分工,负责研究院内相关管理业务工作,协调相关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与团队建设;
3.依照研究院发展要求,完成分管领域内的目标任务。
三、岗位工作量减免
给予相应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免,其中,院长(执行副院长)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免60%,副院长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免40%。
四、管理模式
采取以科研处为主领导和考核的模式,考核结果由科研处结合二级学院意见确定。
五、遴选聘任
坚持宁缺毋滥、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聘任等程序遴选,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试用期一年。
六、选聘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员: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
七、报名时间及材料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竞聘者,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1式2份,于6月18日下午4点前提交科研处。
联系人:姚晓斌 咨询电话:6291375
电子邮箱:xbyao@xmut.edu.cn
地址:行政楼609室
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