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2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校推荐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对2021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补充规定如下:
2020年经学校推荐上报,但未获立项的省基金重点项目、省基金杰青项目、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和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等五类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再申报2021年度的以上五类项目。
科研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