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
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国家语委将开展第二批基地申报工作,基地分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三类。校内有关单位如要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附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把握基地建设思路和工作任务,凝练特色优势,统合资源力量,聚焦建设方向,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
1. 校内单位申请
校内申报单位于6月1日起可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www.china-language.edu.cn)“推广基地”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在线生成并打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表》(附件3),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 省级部门评审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登录“推广基地”申报系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推荐单位,填报评审意见,同时在线生成《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汇总表》。评审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3. 国家语委评审认定
国家语委办公室指导基地秘书处对省级推荐单位进行评审。包括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语委主任审定同意,认定基地并授予标牌。
相关通知材料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