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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5 阅读量:

转发“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

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国家语委将开展第二批基地申报工作,基地分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三类。校内有关单位如要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附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把握基地建设思路和工作任务,凝练特色优势,统合资源力量,聚焦建设方向,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

1. 校内单位申请

校内申报单位于6月1日起可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www.china-language.edu.cn)“推广基地”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在线生成并打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表》(附件3),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 省级部门评审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登录“推广基地”申报系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推荐单位,填报评审意见,同时在线生成《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汇总表》。评审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3. 国家语委评审认定

国家语委办公室指导基地秘书处对省级推荐单位进行评审。包括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语委主任审定同意,认定基地并授予标牌。

相关通知材料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20.5.25

上一条:关于做好教育部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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