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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0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见附件)予以发布,并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重要思想和观点,积极开展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建言,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这次发布的《课题指南》,为我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项目申报提供选题方向。申报人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省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闽委宣〔2009〕55号),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全省重大项目拟立5项,年度项目拟立60项左右,一般项目拟立2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为鼓励更多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研究,2018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包括子课题)的人员,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并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优势、有特色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省研究中心项目预期成果主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项目成果结项时应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或被相关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具体结项要求另行通知。

六、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18年项目。

七、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18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电子版1份;

2.《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版;

3.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版。

各单位务必要求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审核要点》(附件6)做好自查工作,对于形式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018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8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整理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603室,申报材料电子发送至邮箱2011996701@xmut.edu.cn, 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部)2018年中特项目申报”。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6291371

 

                                科研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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