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27 阅读量:

校内各社科学院:

为提高我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量和质量,即日起启动我校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在确保项目申报数量的同时重点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1)学院院长作为本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推进本学院项目申报工作。

(2)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前期成果等情况,动员所有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提早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3)各学院要认真制订项目论证工作计划,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学科专业聘请专家,有针对性的进行申报辅导和项目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各学院重点关注以下人员的申请书进度和质量情况:

①2023年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较好的项目;

②首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项目的;

③最后一次机会申报青年项目的;

④成果较多的老师,可积极申报重点项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较高的主体性、原创性和学术思想性;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3.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公布之前,申请人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暂用2023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撰写申请书初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发布后,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对照指南、根据指南要求结合前期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书,并在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二、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1.2023年11月15日前,各社科学院召开申报动员大会,完成《项目申报汇总表》,相关电子版报科研处。

2.2024年1月5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各学院将初稿提交科研处,逾期未提交的项目将不予推荐此次申报。提交初稿后,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组织申报书修改工作。

3.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2024年的申报通告和申报指南要求,申请人在系统填报申请书,完成形式审查自查后提交;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推荐。学院在提交材料至科研处前,应完成不少于两轮、邀请不少于5人次的专家(须为教授、且主持过国家基金)对每一份申报书进行辅导与提升;学院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等)时,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进展情况表》一并提交至科研处,未达到要求的将酌减推荐指标。

4.校科研处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推荐后,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校内其他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组织申报,具体联系科研处经办老师。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眭老师,联系电话:6291373

科研处

2023年10月27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次

上一条:转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3年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系列活动参展及金砖合作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战略发展部智汇中国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