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厦门理工学院等四家院所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并对实施方案作了具体批示。确定了我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成果转化工作总体要求,请各学院结合(附件2-4)的要求,填报相关进展情况材料,并将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措施、各二级学院联系人信息(附件1)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发至邮箱:duzy@xmut.edu.cn。
请计算机学院、机汽学院、土建学院于每月21日前报送一次材料;环工学院、光电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于4月21日、6月21日前(每两个月)报送一次材料,其他学院于6月21日前(每半年)报送一次材料。
附件:
1.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进展情况表
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厦门理工学院等四家院所为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6号)
4.科技部等9部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
联系人:周仁国 联系电话:6291358;杜珍燕 联系电话:6291822
科研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