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围绕选题,组织申报者填写《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和《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表》(见附件)。
二、请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件(汇总表1份,申报书和课题论证表一式9份,分开装订),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chuan@xmut.edu.cn,不在申报单位汇总表内的和逾期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省内申报项目由福建省艺术研究院负责受理,省厅将组织项目遴选,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
四、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2—3万元。委托研究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并提交如下研究成果: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以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以上,每篇字数为2000字左右。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不超过50000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3000字左右。
五、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不超过35周岁),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联系人:眭老师 6291373 行政楼604
科研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