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关于2019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9〕12号)精神,现启动2019年度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推荐申报工作遵循“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原则,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前期培育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分为科学前沿、行业企业、区域发展、军民融合等4大类型,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方式申报,数量从严,质量从优。
二、申报要求与申报数量
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应建立在高校、地方或行业企业切实支持和实质性培育的基础上,由我校牵头,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分工协同,积极承担具体任务,发挥实质性作用。鼓励建立军民融合创新机制,打造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个,请各学院择优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上报。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意向表,或未在规定时间报送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建设要求
(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周期为5年,实行“年度报告、期中评估、期满验收、扶优汰劣”的评价机制,确保做到真建设、真协同。
(二)经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年后开展期中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三)5年期满开展验收,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协同创新中心将予以取消,不再进入“协同创新中心”序列。
(四)依托学院要认真履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中心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注重加强自身创新条件与能力建设,对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四、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须按照《XXXX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见附件3)格式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如实反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真实情况,并详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行政楼604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010993101@xmut.edu.cn。
五、 进度安排
1.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表”( 5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
2.经学校批准,申报单位填写“XXXX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6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
3.科研处审核反馈意见、各申报单位修改材料(6月15日-6月16日)
4.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6月20日-6月24日)
5.报学校审批(6月24日-6月27日)
6.科研处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6月30日前)
联系人:黄晓茜;联系电话:6291762,13599906492
电子邮箱:2010993101@xmut.edu.cn
六、附件
附件1: 2019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表
附件2: 闽教办科〔2019〕12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 XXXX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科研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