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上报学校研究决定,现将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式期为2021年5月26日-28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情况。
科研处
2021年5月25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重大研究课题和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揭榜制”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