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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二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人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5 阅读量:

关于推荐第十二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通知,现在全校征集我校教职工作为第十二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人选进行推荐,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事关系在我校;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且有一定理论造诣的,可参与决策咨询组评审。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文风,责任心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愿意参加本届评审工作,严守评审规则和纪律;

5.没有申报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单位依据上述条件,按照附件1所列学科推荐专家人选。

    2.各单位在认真推荐基础上,填写《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初评)专家登记表》(附件2)。

3. 各单位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前报送科研处603,并将电子版发送到917801241@qq.com邮箱。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291273

 

                                  校科研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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