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的重要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及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委巡视十一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根据新修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开展学校应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类别
1.委托单位结题:合同约定任务完成后,委托方出具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
2.校内结题:合同约定任务完成后,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但委托方未提供结题证明的。
二、结账方式
1.结余经费全部转为原项目负责人的横向科研发展基金;
2.结余经费全部或部分提取项目完成绩效后,剩余部分转为原项目负责人的横向科研发展基金继续使用。
三、横向科研课题结题、结账办理流程
1.未结题的项目
(1)逾期未结题:合同有效期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应结题未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
a.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委托单位或者校内结题,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和《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
b.只可选择第一种结账方式,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合并申请表》(附件3)。
(2)未到合同有效期,但已完成约定任务的横向科研项目
a. 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合同有效期办理结题,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
b.结题后三个月内将项目应收应付等款项处理完毕后,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
c.在上述两种结账方式中任选其一办理结账手续。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合并申请表》(附件3)或《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完成绩效津贴提取申请表》(附件4)。
2.已结题的项目
(1)超期结题的项目:超合同有效期后办理结题的项目。
a.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
b.只可选择第一种结账方式,并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合并申请表》(附件3)。
(2)按期结题的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已办理结题的项目。
结题日期距本通知发布之日未满三个月的:在结题后三个月内将项目应收应付等款项处理完毕后,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在上述两种结账方式中任选其一办理结账手续。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合并申请表》(附件3)或《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完成绩效津贴提取申请表》(附件4)。
结题日期距本通知发布之日三个月以上的: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只可选择第一种结账方式,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合并申请表》(附件3),
四、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须对课题负责人所填报的信息严格审查,要求所有结题材料需报送原件,并对未按要求办理结题结账的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各单位须填写《横向项目结题信息汇总》(附件5)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三)未按本通知要求办理结题结账的或签署延期协议的,项目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统筹,并将暂停项目负责人办理新科研项目申报、合同签订等科研业务。
五、注意事项
1.有设立子课题的项目须由总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手续。
2.合同有效期满但项目未完成项目,仍需继续开展研究的双方应签署延期协议。
3.结余经费为0(经费已全部支出)的,也应按要求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4.只有办理完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才能办理结账。
5.横向科研发展基金由项目负责人在横向科研经费规定的费用范围内统筹使用:可用于团队科研条件建设、服务地方能力提升;也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科研项目自筹资金配套、和项目组绩效津贴(不超过横向发展基金的70%)等。
6.两项(含)以上横向项目逾期不办理结题、结账申请的,将停止办理项目负责人的所有科研业务。
理工科学院对应联系人:吴老师,电话:6291372
人文社科学院对应联系人:卢老师,电话:6291825
附件:
1. 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2. 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3. 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合并申请表(结账)
4. 厦门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完成绩效津贴提取申请表(结账)
5. 横向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