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予以转发,请相关学院认真研读《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指引(试行)》。有意申报的学院,请于2017年3月13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行政楼604),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平台建设科邮箱xkptjsk@xmut.edu.cn。
科研处
2017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厦门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7年厦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