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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配套资助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31 阅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人社局现受理2019年度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一)科研项目资助

  1.申报要求:

   (1)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出国进修访问);

   (2)2016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我市企业(不含创业)、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3)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

   (4)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5)申报的项目未获得我市科技项目资助或其它留学人员专项资助。

  2.申报材料:

   (1)《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的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人事(人才)关系介绍信复印件;(通过留学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或工作备案的不需提供)

   (5)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学校留存),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二)项目配套资助

 

  1.申报要求

   (1)获得2017和2018年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留学人员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

   (2)项目获得资助后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活动和使用资助经费;

   (3)项目原则上按1:1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项目已获得市(区)级财政扶持的,不再重复配套资助,只可补足差额部分(已入选厦门市“双百计划”的不再给予配套);

   (4)项目配套资助原则上不重复资助同一申请人、同一项目。

  2.申报材料:

   (1)《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2)项目进展报告原件,含项目概况、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3)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项目资助的文件复印件;

   (4)获得市(区)级财政扶持的文件复印件(包括市区人才计划、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学校留存),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二、申报办法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由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后,于9月10日前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楼1107室。

    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6291371

   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联系人:薛威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电子邮箱:xiamenlqh@163.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楼1107室

                                                       科研处

                                                  2019年8月31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