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于2014年初立项资助一批国家基金预研项目(以下简称“预研项目”),2016年12月,学校组织各二级学院对该批项目进行验收,其中有13个项目(见附件1)未达到验收要求,经学校研究同意,批准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延期一年后再进行验收,现已到验收时间,请各有关二级学院按照验收要求对该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的通知》文件结题要求进行验收结题,并给出验收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的通知》文件中结题要求:预研项目自立项起三年内,达到以下要求之一者视为结题:获得国家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奖1项,或被SCI\EI\SSCI\A&HCI原刊收录(不含会议收录)1篇,或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1份,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本。上述获得的项目或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厦门理工学院且至少有一项成果的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二、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所有预研项目结题工作,并提交《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的,学校将按《申报项目通知》文件中规定的资助额度给予验收合格项目下拨项目预留经费。
三、结项所需提交材料:
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或《厦门理工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预研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并同意结题后,存档一份,返还一份给项目负责人。
2.课题成果材料纸质一份,电子版(刻成光盘,包括申请书、进展情况表、结题报告书、所有成果材料)一份。
四、各项目负责人请填报《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二级学院于12月19日前汇总并提交《国家基金预研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至科研处603室,对于逾期不提交材料的项目,将给予验收不通过。
自科联系人:朱老师,6291371;
社科联系人:肖老师,6291373。
科研处
2017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厦门理工学院申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软科学项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