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 号)、《厦门理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厦理工科〔2018〕13号)文件要求,学校实行内部公开制度,二级单位每半年在本单位范围内应主动公开所在单位教师承担科研项目的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并将公开情况报学校科研处备案。公示的文本格式请依照附件1。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公开范围:2013年-2018年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
2、各单位负责所属人员所有纵向科研项目的主动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各单位将纵向项目公开文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交科研处603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c@xmut.edu.cn,截止时间为于7月13日。各二级单位应将相关纵向项目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科研处将组织检查公开情况。
科研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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