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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6 阅读量:

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理工科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7〕44号)(附件1),现开始受理2018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定位清晰,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具有辐射作用。

2、申请单位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备案后应加入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

3、依托高校建设的,申请学院原则上应为理工科学院。单个学院或独立法人的科研单位,原则上建设一个重点实验室(对于专任教师100人以上规模且具备多个优势学科的学院或科研单位,可根据不同优势学科申请复数)。

申报材料: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名称要准确、规范,突出其在某个产业(技术)领域的细分领域,不宜宽泛和过窄,应恰如其分,如以光电领域为例,可命名为“厦门市内嵌式触控面板重点实验室”。

2、各单位要对照已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名单(附件3),细分领域和名称不能与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或类似。

3、请各学院做好审核工作并统一报送,多报不予受理。

4、重点实验室实行先备案再确认的原则,备案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确认。

5、有意向申报重点实验室备案的单位,请将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18年4月26日之前报送行政楼604,同时将电子版《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2010993101@xm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黄老师  6291762 

附件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7〕44号)

附件2: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

附件3:已建设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附件4:我校已建设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科研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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