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0〕4号)(附件1)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应按照“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附件2)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
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海洋与渔业局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申请科技厅资助经费不超过附件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STS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
(五)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0年8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8月1日。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系统关闭)。
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等)。
申报材料经网上推荐后,由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9份,于5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603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1.福建省科技厅
资配处:联系电话 0591-87881125
高新处:联系电话 0591-87881286
农村处:联系电话 0591-83517063
社发处:联系电话 0591-87883255
2.学校科研处:朱老师 6291371 13850038335
科研处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