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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3 阅读量:

转发“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2017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公告,为了提高2017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成果质量,把好项目“出口关”。现将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结项条件

(一)基础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项目,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5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不少于1篇。

(二)应用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才能结项。

二、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条件

(一)基础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要在规划办指定的出版机构正式出版后才能结项。

(二)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一)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课题一致的研究报告才能结项。

(三)获得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二)立项的项目,无需办理结项手续。

三、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条件

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的,可以免于送同行专家鉴定:

(一)重大项目成果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名单以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发布的期刊为准)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视同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项目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的,或项目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三)项目成果获得我省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的;

特别委托项目申请免于同行专家鉴定的,原则上参照上述免于同行专家鉴定条件。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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