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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0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赛马制”开展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我校申报推荐名额为1项,申报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必须与有消杀设备生产经验的企业合作申报,与合作企业签署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协议书合作各方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需齐全。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项目类型为引导性项目,指南代码2022H0109。

(五)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科技厅通知中要求的方向与目标,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各有关学院整合资源组织申报,一个学院限推荐申报1项。申报负责人直接在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里填写申报书,未在省科技系统开过户的,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申报用户,人员专家用户由本人自行注册。

(二)学校择优推荐1项上报。

(三)本批项目学院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引导性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合作协议等)─负责人提交─学院审核提交(4月24日前)─学校推荐提交。获得受理号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正式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逐级签章后报送科研处603室。

 科研处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6291371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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