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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6 阅读量:

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第十三届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示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成就,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省社科联评奖办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实施办法》),于今年组织开展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设置23个学科评审组: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马列·科社;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经济理论;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港澳台与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280 项,其中:一等奖 30 项;二等奖70 项;三等奖150 项;青年佳作奖(作者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30项,视同三等奖。为确保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组各等次奖项有空缺。奖金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查报告、咨询报告。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配额

(一)我校师生以“厦门理工学院”为申报单位: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20项。我校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将坚持质量第一,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上级分配的申报名额,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期为2019年6月6日至7月6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主页(http://www.fjskl.org.cn/)社科评奖栏目中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人请自行登陆评奖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评奖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进行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二)申报程序

1、预申报

本次申报有项目数限制,我校申报限额为20项,请申报人于6月13日前将“项目名称、成果类别、申报人姓名、所属学院、联系电话”等申报项目信息的电子版发送给所属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各二级学院应严把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预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二级学院汇总申报项目信息后于6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917801241@qq.com。 

2、校内评审:

申报人必须通过评奖系统进行填写申报。申报人于6月20日前打印好纸质版《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与申报成果【(论文类、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著作类成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7份(至少1份为原件)。如果能在评奖系统上传电子版(与原件相符)的,只需提供1份纸质版原件。请尽可能上传电子版】一起交所属二级单位。各单位汇总后与6月21日报送科研处603室。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按照上级下达我校申报指标数择优推荐出20项上报项目。经专家择优推荐,拟上报的成果情况将在学校科研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日历日。

3、正式申报成果的上报

经公示无误符合上报要求的20项申报成果,科研处将在系统中进行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和电子材料上报工作。申报人通过系统将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纸质版《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两份,填报电子版《申报成果汇总表》于7月8日交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申报成果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二级学院按申报要求在申报材料上盖校章,并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于7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603室。

4、注意事项:

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上申报的成果、填写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同提交的纸质件一致,如有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不予受理,还将记入“黑名单”。

五、正式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论文类、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7份(至少1份为原件)。如果能在评奖系统上传电子版(与原件相符)的,只需提供1份纸质版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正式上报否均不退回。

2.本届评奖不收取申报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七、科研处联系人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291273

 

                                   科研处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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