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的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满2年的项目负责人;
2、原自然科学类项目结题满2年后的剩余经费不低于3000元;原社会科学类项目结题满2年后的剩余经费不低于2000元;
3、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
4、项目申报人应无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按单位汇总报科研处复核,复核后由科研处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给予立项。
各单位秘书请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行政楼603室,社会科学类项目报送至行政楼604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逾期未提交项目申请者视为放弃申报,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三、注意事项
1、验收不合格或验收不通过的纵向科研项目,其结余经费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学校收回。
2、原项目负责人组织人事关系已调离学校的,其项目结题满2年后的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四、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6291371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眭老师 电话:6291373
科研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