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二级学院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科研处复核,并上报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一般项目学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式期为2022年5月25日-27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情况。
科研处
2022年5月24日
上一条: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