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我市已入选第二批数据标注先行先试(智慧交通领域)城市,根据厦门市数据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现请各单位提供以下指标现状数据及未来三年计划完成数据,具体如下:
具体指标
(一)核心标注技术突破数量
指智慧交通领域与数据、模型等相关的关键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跨模态语义对齐标注、动态可变场景时序智能标注、人机协同标注、领域知识增强标注、大模型/智能体评测标注等技术。
(二)研发自主可控标注系统数量
指自主研发的面向智慧交通等领域的标注工具系统,包含行业专用标注子系统、评测标注系统等。知识产权归属本单位;外购商用现成系统不计入;一套系统指具备完整独立功能、可部署运行的系统产品。
(三)核心技术相关发明专利授权数量
指本单位为专利权人,针对核心标注技术方向,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不纳入本指标。
(四)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
指本单位智慧交通领域标注技术、数据集创新成果获得的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类奖励。只统计正式授奖项目。社会类商业奖项不计入。
(五)共性标注平台月活用户数量
指本单位建设的,面向行业开放共享的共性标注平台月均活跃用户,多个合规共性平台可合并统计,同一自然人多平台登录需要去重。内部私有自用标注工具平台用户不计入。月活统计口径:月度内至少完成1次标注、质检、专家审核操作的用户。
(六)共性标注平台月活行业专家数量
指在本单位建设的共性标注平台开展专家审核、标注规范评审、质量校验等专业工作的行业专家月均活跃数。多个平台合并统计,同一专家多平台操作需去重。仅注册登录、没有开展专家业务的不计入。
(七)共性标注平台自动化标注任务占比
指本单位建设的共性标注平台上由智能预标注、自动质检等自动化模块完成处理的任务条数占平台全部标注任务总条数的比重。统计对象为共性开放平台,私有内部工具不纳入。
本领域标注专家网络实质参与专家数量
指本单位标注领域专家,专家需要实质参与标注、审核、质量评价等相关工作,人员统计做好去重。仅挂名、不参与实际工作的专家不计入。
参与编制数据标注标准的数量
指本单位参与编制发布的数据标注、高质量数据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可在备注中额外说明,不计入本指标统计数。统计正式发布标准。
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9月19日前将填写后的附件及具体清单反馈至以下邮箱kjc@xmut.edu.cn。
附件:数据标注先行先试(领域创新)工作任务指标表
科研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