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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7 阅读量:

校内各单位:

 

经省里研究,现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23 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23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 15 项,一般项目拟立80 项,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一般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2023 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23 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研究价值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3 年度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间均为 2025年 5 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须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之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 1 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2000 字以上)。

 

   2.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一份最终成果,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必须是完成研究工作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不是零散的阶段性论文或调研材料,重大项目字数不少于 2 万字,一般项目字数不少于 1 万字。

 

3.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

(1)重大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3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发表不少于 2 篇;(2)一般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公开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 1篇,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发表 1 篇。

 

4.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

(1)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

(2)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 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2023 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 份(5月30日前先提交电子版进行选题初审)。

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 3 份。

3.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 15 份。

各单位请于6月23日将通过选题初审人员的以上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同时汇总发送电子邮件到schuan@xm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 二级单位2023年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

联系人:眭老师 6291373 行政楼604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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