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聘期满(2019-2022年)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学院(部):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印发《2020年定编方案》《2020-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核定方案》《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目标管理绩效工资配套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厦理工人〔2020〕30号)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教职工聘期满(2019-2022年)科研工作量考核,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即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参加聘期满科研工作量考核。
二、考核办法
参加考核人员按照《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科研工作量部分)进行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老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
联系人:
成果科:周仁国:6291358;杜珍燕:6291822。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基本岗位职责》
2.《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3.《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目录外学术期刊认定名单及厦门理工学院一级出版社目录名单
4.《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补充规定》
科研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