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上报学校研究决定,现将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日-3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情况。
科研处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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