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科学技术协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第十六届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科学技术协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第十六届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学双馨,具有献身科学、求实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及以上。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程序
本届拟表彰30名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和授奖。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将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推荐单位。
(二)单位推荐
1.各设区市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2名,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科协、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
2.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各本科院校可推荐本系统(行业、单位)候选人1至2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
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至2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
三、评审表彰程序
(一)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共同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评选奖励工作有关事项,审定评选结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有关责任处室负责人组成,办事机构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受理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安排颁奖和其它日常工作。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评审组,负责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审结果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议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省委组织部、省科协、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共同发布表彰决定,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二)候选人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佐证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拟推荐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公安、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七)各推荐单位须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推荐单位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推荐单位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推荐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
2.第十六届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一式6份,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3.第十六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况表一式2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需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部);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推荐材料中各类表格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表格电子版可在福建科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fjkx.org),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报送。
(三)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603)。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291372
电子邮箱:jywu@xmut.edu.cn
科研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