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二级学院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科研处复核,并上报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学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式期为2021年9月14日-16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情况。
科研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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