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届教育科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届教育科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详见附件),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老师。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27日前将《厦门市第二届教育科学成果申请表》(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和参评材料(一式6份)报送院科技处。
联系电话:2189129。
科技处
2006年10月13日
附件:
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届教育科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科研的质量与水平,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厦门市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设厦门市教育科研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激励教育科研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作用,提高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厦门市教育科学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性文件,工作办决定对我市“九五”、“十五”期间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特举办厦门市第二届教育科学成果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依据,能围绕我国、我省,尤其是我市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评选范围
1.参评的成果限于2000年9月1日起至2006年8月31日止所取得或发表的教育科学成果。
2.参评的成果为:(1)已经完成结题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2)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含个人论文专集——下同);(3)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各类教育论文。
三、参评对象
市属大中专学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工个人均可申报,每单位、每人限报两项成果。
四、注意事项
1.参评课题须由课题主持人申报,教育科研课题必须是由市、省级、全国教育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报送材料为:课题实验总报告、1—2项最能体现课题研究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的专家鉴定意见的复印件;报送材料一式5份。
2.参评专著必须由第一作者或第一主持人或第一主编领衔申报;集体成果取前5名申报名额;申报教育科研专著的作者或主编必须明确告知专著的其他相关作者,专著内的成果不能再重复申报课题或论文评选;报送专著一式5份。
3.参评论文申报方式与参评专著相同;科研论文的字数原则上不少于4000字,一式6份,必须是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交申报表时需展示论文发表原件,审查通过后自行带回。
4.上述申报的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报其中某一类,不能兼报。
5.已经获得市级(含市部、委、办)和市级以上的奖励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五、申报程序
1.参评单位、个人应于2006年10月15日前索取并填写《厦门市第二届教育科学成果申请表》。索取形式:(1)到市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索取;(2)发送邮箱地址至kyyzzq@sina.com索取。
2.参评单位或个人于2006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表和参评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时间为2006年10月8—31日的工作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评奖分设课题奖、专著奖、论文奖,每类奖项分设一、二、三等若干名。获奖成果将于年底颁发证书和奖金。
工作办地址:励志路5号二楼 邮编:361003
电话:2110541、2035710 传真:2044172
联系人:柯艳瑜、高佩、谢英
厦门市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