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新世纪
优秀人才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并开展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草稿)”,2007年度人选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部的科技联系人及行政处室秘书及时通知本部门的每位老师,积极做好本次人选申报的发动和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本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 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从事本计划的研究工作;
4、在我院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社会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我院可推荐6名。
三、申报评选办法
1、认真填写《福建省新建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
2、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认真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3、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人选,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资助经费及保障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对我院推荐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后,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五、研究经费
该计划研究项目研究时间2至3年,研究经费自然科学每人10-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10万元。
为了确保本计划研究任务的完成和人才培养的质量,达到培养和造就一批青年学术带头人,提升我院科技创新队伍的实力和水平的目的,我院将积极筹措经费,落实本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
科技处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