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省社科联通报,我校观光与酒店管理学院刘芝凤教授论文《福建省古村落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一文,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省社科联转发在“成果要报”第6期(总57期)上;10月28日,省办公厅作为“专报件”,全文刊发在“八闽快讯”第861期,作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参考要件。这是我校社会科学成果首次被省委省政府决策层采纳的专报件,体现我校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
《福建省古村落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是刘芝凤教授课题组在厦门市重大系列课题“闽台历史民俗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承接2013福建省软科学重点课题“闽台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与文化产权问题分析”及2014年国家社科重点课题“闽台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产业化开发问题”的阶段性成果,论文主要针对福建省古村落遗存现状进行调研,发现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开发中出现的问题:1.空巢现象和村干部不落村现象严重,导致古村落破损更快;2.古村落开发资源资本产权主体不明,收益分配不公,导致诸多社会矛盾;3.古村落保护项目缺乏综合监理;4.畲族古村特色文化元素缺失。
在对策建议上,刘芝凤教授建议:1.发展农业休闲文化产业和村属小学教育,对千人以上的古村,要恢复和加强村小学教育;2.建立健全古村落资金监察、项目监理、学术监理等文化资源保护验收监理机制;3.树立古村村民是文化遗产资源资本产权主体的意识;4.转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金投入方式。借鉴台湾经验,不论传承人技术多高,身份多特殊,不带学徒、不传授技能的不给予资金支持。将现行标准发放改换为传承人培养奖励目标责任制,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手段。(项目成果科、《闽台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产业化开发问题》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