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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职责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30 阅读量:

1.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结题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和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资助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产学研成果推广与转化,组织参加各类科技成果对接会和展会。

7.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绩效统计,以及科研项目、经费和成果的统计工作。

8.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及校科协、校社科联秘书处的相关日常工作。

9.负责《厦门理工学院学报》的组稿、编辑、出版等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